服务承诺 上海磊庆机电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所销售的产品实行如下服务制度: 一、 本公司对已售出的产品实行保质期制度,保质期为自发货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间,本公司将对所有客户做出如下承诺: 1.由于产品质量产生的品质及性能问题,本公司将负责免费更换所销售的产品及技术服务。 2.由于客户或其它非产品品质的原因造成的损坏,性能不良或其它问题,公司将应客户的要求进行技术服务,但要收取仪表及相应配件的成本费和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 3.在产品的安装阶段,公司将给予客户技术指导(只以电话或传真方式,不进行现场安装指导,如客户确需现场安装指导将收取安装指导费,收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 4.当客户完成对仪表的安装,并通电自行调试而不能实现仪表正常运行时,本公司会应客户要求进行现场免费技术服务,并要求客户予以很好的现场配合。本公司会实现使仪表正常运行。 二、质保期结束后,对客户实行如下服务: 1.本公司将会应客户的要求对仪表进行有偿(收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而当仪表或配件损坏时本公司将按购买时原价收费。 2.本公司将定期对我公司所销售的仪表进行用户现场回访,在此期间,发现仪表有不能正常运行的,本公司将免费为客户进行技术服务。 三、本公司在任何时候都有义务为客户进行无偿技术培训。 四、本公司将对所销售的仪表实行质量制度,下列情况属于质保范围: 由于制造、运输及公司工作失误造成的开箱不合格、损坏,初次投运性能缺陷,质保期内仪表运行性能不稳定。 五、非质保范围: 由于客户原因及安装过程和运行中无法抗拒的因素以及客户擅自改动并造成仪表性能不稳定或损坏的,不在质保范围之列。 六、公司在质保期内对用户所作的所有技术服务均免收客户的一切费用,非质保期内的所有技术服务及仪表或相应配件,本公司将收取仪表及相应配件费和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 七、公司在接到客户的服务请示后,将针对客户的不同情况,做出合理安排,具体如下: 1.公司在城市及周边城市,公司在接到服务请示后,将会在24-48小时到达技术服务现场。 |